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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湖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案件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之后将会被追诉,由于经济案件有许多不同的类型,不同种类的经济案件国家制定的追诉标准各有不同之处,下面就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经济案件的追诉标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该项规定的主要内容就是类经济案件的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友作出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可以参照适用《标准二》的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在参照适用《标准二》的过程中,如认为《标准二》的有关规定不能适应案件审理需要的,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本地实际,依法审慎稳妥处理好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
1、走私假币案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虚报注册资本案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诈骗;,是指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不以对方当事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犯罪作为立案追诉的前提。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以上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一些内容,由于最高检、公安部出台的该规定总共规定了八十几种经济类犯罪的追诉标准,就没有一一列举了,如果大家关于经济类案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经济案件,顾名思义就是涉及经济的犯罪案件,我国刑法规定了数十种经济案件罪名,其中包括了较常见并且也是打击力度较大的贪污罪,经济犯罪案件大多涉案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那么经济案件追诉期多久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案件的追诉时效需要根据他的最高刑的年限决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案件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1、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经济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而产生的 一种犯罪形态,商品经济越来越发展,经济犯罪也随之越来越复杂。
2、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首先,因为经济犯罪具有法定犯的 特征,即指仅仅是由于法律的专门规定,其行为才被视为犯罪。其次,还因为经济犯罪的智能犯特征,其犯罪主体许多受过良好的正 规教育,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在自己熟悉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第三是因为经济犯罪行为人的欺骗性。这些人主体身份特殊还打着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旗号,在承包、联营等经济活动的掩护下,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第四,是因为犯罪被害人的顾虑性,这些人有些是在经济犯罪中得到好处的人,如行贿人与受贿之间,挪用公款人与使用人之间,他们害怕本人受到牵连。
3、经济犯罪具有可变性,其表现之一是经济犯罪是从传统的 财产犯罪中蜕变而来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力发展,从传统的财产 犯罪中便衍生危害更大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衍生的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表现之二是新型的经济犯罪不断产生。
4、经济犯罪具有贪婪性,这是由经济犯罪的牟利性决定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期多久;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经济案件的追诉期时长适用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需要结合具体犯罪案件的法定最高刑年限进行判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